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将全国展开
记者 欧阳剑环 彭扬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通知》提出,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惠及更多经营主体。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建池门槛可进一步降低,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通知》自9月14日起施行。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


















